| 增值税转型改革 | |
| 作者:qq420790070 日期:2008-11-12 11:29:00 |
| 从2009年1月1日始,增值税将作如下调整: 1.允许企业抵扣新购入设备所含的增值税 该细则针对一般纳税人,将企业新购入设备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将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主要受益对象是生产型企业,尤其是工业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这些企业在生产和发展过程中,对价值较高的设备需求较大,增值税的抵扣将会减轻企业的负担。 2.取消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目前,我国允许对部分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外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享受增值税退税。新政虽取消免征和退税,但据第一条规定,企业在新购入设备时,可抵扣增值税,因此对税源的影响较小。由于企业需要先付税后抵扣,该细则会对企业的资金链造成一定压力。 3.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 小规模纳税人在我国主要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低于180万的商业企业和低于100万的工业企业,税率分别是4%和6%.现税率降至3%,将刺激小规模纳税人的发展。 |
| Re:增值税转型改革 | |
| 作者:lan(游客) 日期:2008-12-4 16:42:22 |
| Re:增值税转型改革 | |
| 作者:mm(游客) 日期:2008-11-15 13:4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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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增值税转型改革 | |
| 作者:伊水 日期:2008-11-15 0:04:23 |
